关于2016年寒假放假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15-12-23 08:02:00 浏览:
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5〕18号),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经校长办公会研究,现将2016年寒假放假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放假及开学安排
(一)放假时间
2016年1月17日(农历腊月初八)。
(二)开学时间
2016年2月25至27日(农历正月十八至二十日)报到,2月29日(农历正月二十二日)正式上课。
二、教职工放假及上班安排
(一)放假时间
2016年2月1日(农历腊月二十三日)。
(二)上班时间
2016年2月14日报到(农历正月初七),2月15日上班(农历正月初八),2月22至23日(农历正月十五至十六日)休息。
财务处、保卫处、后勤处、招生办放假及上班安排按照教育(子)集团通知执行。
三、假期值班安排
各单位要安排好假期值班工作,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值班人员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处理假期中的相关事务。
学校总值班室设在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62632735(东校区)。
四、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假期值班表务必于2016年1月25日前通过OA系统报党政办公室高红艳老师处。 2月15日(农历正月初八)上午8:30前将本单位教职工纸质签到情况报人事处。
(二)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放假前的各项工作,务必要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学校下达的评建工作任务,以保证圆满顺利进入假期。
(三)各单位要对师生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保卫处要在放假前进行一次安全隐患的全面排查,会同有关单位对重点防范部位落实治安、保卫措施,放假期间要加强校园大门进出控制,加强校园巡防,确保学校财产、师生员工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四)教务处要协同各教学院(系部)及时做好组织考试、阅卷、成绩汇总、分析等工作;学生处要安排好学生公寓的卫生清洁工作;各院(系部)要组织学生整理好教学楼卫生。
(五)各单位要提前做好下学期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开学正常的教学、生活和管理秩序。
特此通知。
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