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院药学系科研工作制度
发布者: 时间:2012-08-12 08:39:00 浏览:
第一条 科研检查和考核办法
系部每年对各个教师的科研工作进行一次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检查。对科研管理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1.参与学院和管理职能部门开展的各类科研活动;
2.完成系部布置的有关科研工作情况;
3.个人科研工作完成量等。
第二条 对科研工作成绩优秀的个人给予适当奖励,激励教职工再接再厉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
具体奖励办法如下:
1.完成任务量100分以上者或者在四大检索源发表文章者 特别贡献奖
2.对于在科研方面工作表现突出者,根据其表现系部申请为其适当加薪,同时系部在其它方面给予支持。
第三条 对科研工作成绩落后者的个人给予适当惩罚,督促教职工在科研方面的进步。
具体惩罚办法如下:
1. 一年未完成科研任务量者,在综合测评中不能被评为优秀。
2. 两年未完成科研任务量者,在综合测评中不能被评为良好。
3. 三年未完成科研任务量者,在综合测评中不能被评为合格。
第四条 建立科研档案管理制度。科研档案是指在科学研究与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照片、数据、音像、软件等材料。
科研档案归档范围包括:
1.上级主管部门和学院下达的各种科研管理工作文件、制度、通知等;
2.学院及本单位的科研管理制度、科研工作简报、科研工作总结、报告、科研成果统计报表等;
3.科研项目的申请书、项目批准书或合同,项目的年度检查表、项目变更的批复书、年度进展报告、项目总结报告,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最终成果、结项证书等;
4.各项产学研活动的合同、计划、资料等;
5.获奖成果的申请书或推荐书、获奖成果文件、获奖证书等;
6.年度学术活动安排计划及计划执行情况材料等;
7.承办或外出参加学术交流会议的各种资料;
8.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
9.与科研活动有关的音像、图片、电子数据、软件等;
10.其它具有保存价值的科研材料。
第五条 逐步建立、健全电子科研档案,加强音像、图片档案的收集存档工作,为每位科研人员建立完整的科研档案,并进行动态管理。科研秘书应对科研档案进行审查、核实,确保科研档案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医学院药学系
201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