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2015-2016-2日常教学巡查安排
发布者: 时间:2016-03-03 10:03:00 浏览:
周数 |
教研室 |
备注 |
第一周 |
药学教研室 |
|
第二周 |
药学教研室 |
交表 |
第三周 |
药剂教研室 |
|
第四周 |
药剂教研室 |
交表 |
第五周 |
化学教研室 |
|
第六周 |
化学教研室 |
交表 |
第七周 |
药剂教研室 |
|
第八周 |
药剂教研室 |
交表 |
第九周 |
药学教研室 |
|
第十周 |
药学教研室 |
交表 |
第十一周 |
药剂教研室 |
|
第十二周 |
药剂教研室 |
交表 |
第十三周 |
化学教研室 |
|
第十四周 |
化学教研室 |
交表 |
第十五周 |
药剂教研室 |
|
第十六周 |
药剂教研室 |
交表 |
第十五周 |
药学教研室 |
|
第十六周 |
药学教研室 |
交表 |
第十七周 |
化学教研室 |
|
第十八周 |
化学教研室 |
交表 |
要求:1. 教研室自行安排人员,每次不少于2人。
2. 每个教研室每周巡查不少于3次。
3. 每张查课表上不少于6个课次,可以在一张纸分上下午。
4. 每双周周五下午7、8节前将巡查记录表交于刘欣宇老师处。
补充说明:
1. 实验室日常巡查由实验中心统一安排日常巡查教师名单(理论课老师不包含在内),保证每次实验教学都有人员负责巡查,其他巡查要求和上述要求一致。
2. 教研室巡课安排按照各教研室人数比例确定巡查次数(药剂7人、药学5人、化学3人)依次进行安排。
药学院督导组
201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