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党总支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条例
发布者: 时间:2016-03-27 15:43:00 浏览: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院党员干部行为,恪守公平正义准则,维护学院权益和声誉,保护干部、教职工、学生及利害关系人的权益,构建和谐校园,打造一流校风,不断增强学院核心竞争力,办人民满意的大学。现根据中国共产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国家法律的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学院所有党员。
第二章 廉洁从业行为规范
第三条 学院各级组织机构应加强党员廉洁自律教育,预防和杜绝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全体党员应树立廉洁自律意识,加强依法治校、依法办事观念,弘扬奉献精神,恪守职业道德,言传身教,为人师表,树立清廉校风,培养合格人才,切实维护党员合法权益,实现学院更好更快发展。特制订本系统廉洁自律规定:
(一)加强政治学习,增强党性修养
1.党员干部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等党纪党规,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党性修养和党性原则,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2.开展榜样示范教育。加大对教育系统的党员干部模范执行党的纪律、保持党的优良传统等方面先进事迹的宣传力度,弘扬他们严于律己、廉洁奉公的先进事迹;加强案例警示教育,从中汲取教训,并结合思想工作实际自我对照,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提高警惕,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袭,在改革开放过程中经得住考验。
(二)遵守党纪党规,树立良好形象
党纪党规是党员的纪律准则,每一个共产党员都必须遵守,党员干部都要牢记自己的入党的誓言,为党的教育事业努力工作。
1.遵守党的政治纪律
① 要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② 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禁止参与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登记的组织,不准参与非法活动,不准封建迷信和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③ 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不准弄虚作假,欺上瞒下。
④ 要认真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单位重大事项和个人重大事项及时向学校汇报。
2.遵守党的组织人事纪律
①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需集体讨论决定,禁止独断专行,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必须加强班子团结,发挥集体功能。
② 要严格党员管理、严格党员纪律,严禁把明显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拉入党内和严重违反党章规定的党员留在党内,确保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③ 学院党组织要坚持干部选拔任用标准和原则,加强考查、考核、监督、禁止拉帮结派,搞关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