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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就业

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招录辅助人员公告

发布者:  时间:2017-05-06 21:20:00  浏览:
       按照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的要求,安阳市金鑫源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现招录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辅助人员40名,派遣到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辅助岗位工作。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招录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
二、招录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3、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标准;
5、具备拟录用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拘留或被劳动教养的人员;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或因违法违纪正在被立案审查的人员;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的、正在服刑的、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或为法轮功分子的人员;
5、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拟录用职位及要求
1、男性37名,年龄18周岁以上,27周岁以下(1998年6月30日前至1989年6月30日后出生);女性3名,年龄18周岁以上,24周岁以下(1998年6月30日前至1992年6月30日后出生);
2、高中以上学历,复转军人、警校毕业生优先;
3、男性身高1.75米以上,女性身高1.63米以上,双眼裸视视力4.8以上;
4、体能达标。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6年6月20日至22日,早上8:30至11:30,下午15:30至17:30。
(二)报名地点: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院西二楼大厅,地址:安彰大道8号。
(三)报名办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有关证书和证件等原件及复印件二份。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报名时须填写《安阳市金鑫源劳务派遣有限公司2016年招录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辅助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可到报名地点领取,连同以上复印件和照片一并交招录工作组。
(四)报名与整个考试录用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五、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及政审
(一)体能测试:1、男子项目:俯卧撑、10米×4往返跑、百米短跑。2、女子项目:仰卧起坐、10米×4往返跑、百米短跑。测试标准参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基本体能评分标准》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体能测试合格者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书写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身体协调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每人10分钟。
(三)体检。根据面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按招录人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标准进行。如遇体检不合格者,按照面试成绩递补。
(四)政审。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照招录人数1:1的比例确定政审对象。政审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进行。
六、培训、试用、聘用
对考核和政审合格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的,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者进行试用,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合格者与安阳市金鑫源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辅助岗位工作,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司法警察辅助人员是安阳市金鑫源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委派到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工作的人员,从事协助审判、执行工作,不具有审判工作人员(公务员)身份。被聘用者需按劳动合同在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工作至少二年以上,如不能胜任工作或违犯法律或纪律者,用人单位可以随时退回派遣单位。
七、工资福利待遇
司法警察辅助人员培训和试用期期间只发基本工资(14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与安阳市金鑫源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每月1600元,保险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为方便考生咨询和报考,考生可拨打以下咨询电话或上网查询:
安阳市金鑫源劳务派遣有限公司:0372—2299312
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政治处:0372—2097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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