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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就业

【就业信息】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招聘教职工、辅导员,本科及以上

发布者:  时间:2020-07-20 09:30:41  浏览:

根据学院人才建设规划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经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人事代理教职工。具体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严格招聘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招聘人员质量。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符合体检标准,具备良好的身体与心理素质,能胜任教学、科研、管理一线工作;

4.符合岗位学历要求。应聘的毕业生须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硕士及以上毕业生(医学类、工程建筑类类专业除外),第一学历应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特殊说明:专业课教师岗位要求本硕专业一致,特殊专业以招聘计划要求为准。医学类(需具备医师执业资格证书)、工程建筑类专业学历可放宽为本科及以上。

5.符合岗位年龄要求。应届或往届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30周岁(含)以下,即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教师系列外其他专业技术职称或从事与所应聘专业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的硕士研究生(相关经验指会计、金融、电商方面的工作经验),年龄可放宽到32周岁(含)以下,即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博士应聘相关说明。具备财税、会计、经济、工商管理、思政类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者,可按《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试行)》中相关规定执行,一人一议。

7.符合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要求,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处在禁考期内人员。

4.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注:具备财税、会计、经济、工商管理、思政类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者,一人一议,待遇优厚。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通过高校人才网、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官方网站和组织人事处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22日至2020年7月28日

2.报名方式:疫情期间只实行网上报名,不接收现场投递简历。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请将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附件1,在“本人承诺”处手写签名后拍照或扫描,拍照形式请保证图片清晰);

(2)《报名信息统计表》(附件2);

(3)详细个人简历(不超过两页);

(4)文字表述材料(详细要求见第三条)。

四个材料以“应聘部门、岗位+姓名+所学专业+学历”(如:财税金融系财政学教师岗位+张三+财政学+硕士研究生、辅导员+李四+哲学+硕士研究生)命名后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学院组织人事处邮箱:zzrsc@zzcsjr.edu.cn进行网上报名(未按要求进行报名的应聘人员学院不予受理)。

3.文字表述材料:为全面了解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文化素质,所有岗位的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报名时,请以“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2020年度教师节表彰”为内容,撰写一份表彰决定文件(文中如需用到姓名请自拟)。要求:字数500字左右,内容详实,本人独立手写完成(非打印稿),并拍照或扫描连同《报名登记表》、个人简历一同发至指定邮箱。

(三)资格审查

学院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学院资格审查小组具体负责各专业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按照招聘公告的具体要求,对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进行审查。未通过简历筛选者,不再另行通知。参加笔试人员名单会在学院网站及组织人事处网站进行公布。

(四)笔试与面试

笔试、面试的时间与地点视疫情形势另行通知,预计在7月底或八月初,敬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学院公告。

(五)心理测试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学院对拟聘用的教职工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由心理测试小组具体负责,学院纪委进行全程监督。

(六)体检

学院组织拟聘用教职工参加体检,体检在指定的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七)相关说明

如拟聘用人员出现心理测试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学院按照同一岗位的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心理测试结果、体检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学院党委会研究决议,经党委会决议通过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待遇

1.新聘用人员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人事代理(博士研究生除外),按聘用制方式进行管理,个人人事档案由郑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托管。

2.应届毕业生在当年7月30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者,取消聘用资格。

3.新聘用人事代理工作人员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学院进行综合考察,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4.新聘用人事代理教职工与在编教职工同工同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每年按12个月发放工资,享受学院的各项福利待遇;聘用合同期内,学校为其正常缴纳五险一金。

七、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考试工作严格执行国家考试工作保密规定,按照国家考试规定的保密范围签订保密协议,落实保密措施,严禁泄密。

(二)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参加招聘工作人员和面试考官在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坚决禁止提前打招呼等现象,对有违反下列情形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内容的;

5.招聘工作人员违反规程,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

6.违反《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接受学院纪委全程监督,对举报和申诉进行查处。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郑尉路18号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

邮政编码:450048

咨询电话:0371—66727602(9:00—17:00)

监督电话:0371—61701131

招聘网址:http://www.zzcsjr.edu.cn/

简历投递邮箱:zzrsc@zzcsjr.edu.cn

九、本实施方案由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2020年教职工招聘报名登记表

2.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报名信息统计表

(来源: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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