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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7-药学与化学工程学院新

省工程中心

实验室工作人员培训管理办法

发布者:  时间:2016-03-03 09:36:00  浏览:
一、培训原则
实验技术人员的培训要从实际工作需要出发,坚持有计划、有目标、分期、分批进行和骨干人员重点培养的原则。
二、培训方式
由实验室提出实验技术人员培训计划申请,报主管院长批准,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三、培训内容
1.基础理论与专业理论的培训
近年内使中心40岁以下教师及研究人员逐步达到硕士或硕士以上学位,实验员达到本科以上水平。
2.实验技术能力的培训
利用仪器设备安装、厂方培训、外出考察、外请专家等方式,学习了解仪器设备的性能、保管、维护和使用知识。
3.科学管理知识的培训
⑴ 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政治理论学习;
⑵学习国家有关法令及学院有关的规章制度;
⑶ 学习校内外、国内外有关实验室工作的先进管理经验;
四、培训考核
1.考核内容主要突出以下两点:
⑴ 参加培训人员在培训期间的政治表现,工作学习态度,学习成绩。
⑵ 参加培训人员业务能力,相关的基础理论、专业理论和实验技术的提高情况,仪器设备的维修,实验装置改进等方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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