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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7-药学与化学工程学院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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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发布者:  时间:2016-03-03 09:40:00  浏览:
一、仪器设备管理和使用要做到“三好”(管好、用好、完好)、“三防”(防尘、防潮、防震)、“四会”(会操作、会保养、会检查、会简单维修)、“四定”(定人保管、养护、定点存放、定期校验),保证仪器设备性能完好可靠。
二、各实验管理人员负责本实验室各类资产的管理,对每台仪器设备要填卡、编号、登记入账。保持账目清楚,卡片存放有序,账、卡、物每年度核对一次,确保账、卡、物三者相符。
三、使用仪器设备,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实验室有关管理规章制度。使用大型精密贵重设备,必须进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机操作。 
四、实验课教师应对所用实验仪器设备全面负责,所使用的仪器、消耗品等由实验员安排提供,自己不能随意取用。
五、仪器设备借用必须办理相应借用手续。由借用部门提出申请,经实验中心(室)主任签字批准。原则上不借出校外,确因工作需要,应在不影响校内工作的前提下,经教务科研处同意,主管院领导批准后再借出。
六、仪器设备的变更,如:增添、转让、租借、变卖、调拨、报废、丢失等变动,必须按有关制度到学院设备主管部门办理相应的手续,及时进行账、卡调整,确保管理部门与财产使用单位的账、卡相符。
七、加强仪器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发生故障及时维修或报修,以确保仪器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八、管理人员队伍力求稳定,需调离时必须办理账、卡、物移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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